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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友小華結婚後,與先生胼手胝足地經營珠寶買賣有成。他們與公婆同住,兩位小姑已出嫁,小叔尚未結婚。

夫妻倆的收入全交給婆婆管理,婆婆每月只給她兩萬生活費,三餐由身為長媳的她負責。每到假日,小姑們都會攜家帶眷回來吃喝一頓,以致小華常要接受娘家的資助。

年前,她婆婆病逝,公公自認年歲已大,將家產分給子女,自己安享天年。

最近我遇到小華,卻見她面容憔悴,似有心事。詢問之下才知她公公已把財產分給他們,而小華夫妻分得到一棟「豪宅」。我正要恭喜她獲得公公的肯定,這些年的辛苦沒白費,只見她幽幽的說是「好窄」,不是「毫宅」,弄得我更糊塗了。

她說公公把全部現金分給小姑,住家分給未婚的小叔,僅留小華夫婦平日營生的店面給他們夫妻,一家四口全要窩在這兒。而這個店面確實很「窄」,每層樓只有六坪,總共有三樓,一樓擺個櫃子、一張桌子和三、四張椅子,就只剩稍可轉身的空間而已。

她說結婚時,小姑和小叔都未結婚,吃穿全都依賴他們夫妻,後來小姑小叔賺錢都自己存,只有她先生因身為長子,所有收入全交給婆婆,連孩子註冊都得跟婆婆要錢,身邊都沒藏私,結果十幾年後卻換來幾乎身無分文,每每想起就痛哭一回。

聽完,我真不知道該如何安慰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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